行業資訊
劉鶴:風險投資人也是企業家
新經濟的發展與傳統產業有不同的路徑,其最核心的特點是,這種經濟以人為本,以人的創造性和對市場的追求為源動力。
在這種情況下,作為驅動新經濟擴張的催化劑,風險投資則具有最為關鍵的作用。
因此,發展新經濟就要理解人的制高點作用,而不是機構的作用。而發揮人的作用離不開風險投資。
第一點,認為風險投資具有博弈性,風險投資家就是抱著一種賭博的心理,對看不清的技術進行投資,如果成功會獲得比較高的收益,如果失敗,就跟賭場賭錢一樣無所謂。
第二個誤會,就是風險投資就是錢,風險投資家有的是錢。
這兩個誤會很容易推出的結論就是,國家有錢,大機構承擔風險能力強,于是以國家行為代替風險投資的行為。在當前中國發展風險投資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。因此,特別有必要澄清這些基本的誤會。
我以為風險投資本質上是一種中介組織,而中介歷來是市場經濟的靈魂,風險投資是某種人格化的中介行為。
第一,識別功能。
他們能夠敏感地發現新技術的潛在價值,依靠準確的嗅覺發現市場機會所在,把技術信號轉化為經濟信號。
因此,很多人說,風險投資家是很好的講故事的人(Good story teller)。這種識別能力往往在別的金融機構、在大銀行并不存在。
風險投資家第二個重要的功能就是融資功能。
對于風險投資人來說,重要性并不在于提供資金,而在于進行風險融資。而在這個環節,當事人成功的案例、信用和認同性可起到決定性作用。
在風險投資市場存在著一個普遍的規律,“因為他感興趣,我才感興趣”,也就是說,大家會追隨風險投資家的行為,去采取共同的行動,這是一個普遍的規律,或者是游戲規則。
風險投資家第三個主要的功能是,構造股權結構和進行好的制度安排,把關聯的戰略合作者有機地組織起來,以實現利益共享、共做貢獻、規避風險,防止出現公司治理結構經常出現的CEO道德風險和CEO的認知風險。
一個好的公司不僅取決于單個股東,更取決于所有的利益相關者,如果股東能夠為公司的發展做出最大貢獻,或者相關的人能夠提供應有貢獻的話,這個公司就有可能做好。
另外,眾所周知,經理階層經常與董事會發生矛盾,董事會與股東之間也會發生矛盾,為了規避這些風險,風險投資者無疑要做好股權結構的安排和制度的安排。
具有組織各種能力和各種專業人才的人,這些人就是風險投資家,從某種意義上來說,他們就是大經濟學家熊彼特所定義的企業家。
重要的問題不在于機構是誰、有多大名聲,而在于誰在做。因此,在這個領域,好的名聲是永遠找不開的鈔票,壞的信用是永遠爭不脫的枷鎖。
新經濟與資本市場和風險投資
——在中國資本市場發育十周年上海會議的講演(節選)